自2026年5月11日起,所有出口至利比里亚的货物如未按期提前办理对应的ECTN/BESC证书,对应的货物会被强制性加收逾期罚金。

如发货人未配合缴纳罚金,目的港将拒批对应的ECTN/BESC证书,且货物后续会面临无法清关的风险。

针对已签发证书的改单,需要先经目的港办公室审核通过后,我司方可安排对应的改单操作。

 

针对新规,目的港办公室目前采用以下2套罚金规则应对逾期未办理利比里亚ECTN证书的货物,对应的罚金比例不同:

1-装运前未办理ECTN/BESC证书

2-货物已到港未办理ECTN/BESC证书

因集装箱,散货和车辆对应的罚金不同,建议申请人提前与我司确认可能的罚金金额,避免后续无法出证的风险。

以上如有疑问,请联系我司邮箱:info@zhongbiao-standard.com